遇到积水不减速罚款百元 长沙交警今年开出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罚单
2021-08-12 14:19:53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万丹 | 作者:杜巧巧 万丹 | 点击量:36724
本报讯(法制周报·新湖南见习记者 杜巧巧 万丹 通讯员 王琼)8月4日,一市民来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举报,称自己在等公交车过程中,一辆黑色小车疾驰而过,积水溅了自己一身。得知此情况后,大队立即根据线索,调取监控视频确定了该车的违法事实和车主信息。随后,民警电话通知了该车辆驾驶入到大队进行处理。
8月5日,驾驶入杨某来到芙蓉交警大队,在观看了监控视频后,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,称当天因为着急接孩子所以车速过快,导致将积水溅到了公交站台市民身上。民警当场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,对其处以100元罚款、不记分的处罚。据悉,这是2021年芙蓉交警大队开出的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。
交警提醒:遇路面有积水时,驾驶人不要左右躲闪、突然制动,也不要高速驶过,导致水花飞溅,影响周边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,应提前放缓车速,缓慢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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